工作第3年,我第一次目睹「鬥爭」。晚上9點多,簇新的辦公室裡靜悄悄,只有幾盞燈仍亮著,空氣裡瀰漫剛裝潢好的木頭味。我抱著一堆帶子走去剪接室,一轉角,「糟,是那傢伙!」


他是主播兼製作人兼部門主管,大眼高鼻深邃輪廓嗓音低沉,愛在大老闆身邊前呼後擁,在電視台濃妝豔抹的女人堆裡特別顯眼。


職場上有一種人,只看自己前途,不問組織利益。只要是能力比他強、資源比他多、資歷比他完整、比他得老闆疼的人,他就要鬥。這種人,一但大權在握,組織就注定腥風血雨。


帥主播正是這種「職場鬥犬」。新官上任三把火,第一把火,把自己的人馬安插進公司,有人才,也有庸才,但後者人數呈壓倒性勝利;


第二把火,抽走資深同仁資源為己用,編制最大、手上節目最多的梅姐team幾乎停擺,收視率一落千丈;


第三把火,鬥垮明日之星。當時,公司重金挖來一位女主播,他硬把人搞走,還上了報紙影劇版頭條。


那半年他權傾一時,走路時下巴抬得老高,臉上彷彿寫著「我很厲害」,除了「猖狂的笑」與「厭惡的皺眉」,沒有其他表情。


但那天晚上,他臉上出現第三種表情。站在公布欄前的他,雙手握成拳頭,嘴唇緊抿。表情先是驚訝,轉成不敢置信,雙頰逐漸漲紅,原就大得像牛的眼睛幾乎凸出眼眶。他站了幾分鐘,突然轉過身,大步往總裁辦公室方向走去。


我輕手輕腳走到公佈欄前,上面貼著一張A4大小人事公告:

「XXX免除部門主管及製作人職銜。即日生效。」

帥主播很快就離職了。至今我仍不知道,為何他一夕間從權力的天堂墮入地獄?我更不明白,他為何要鬥?

「鬥爭」的管理學名叫「組織改造」。雖然都是人事更迭,起心動念卻大不相同。

有種主管把鬥爭當競爭
競爭又分成兩種:競爭目標對外,能汰弱留強,提振績效;競爭槍口對內,則變成恐怖領導,賈伯斯在蘋果研發iPhone時便玩過這把戲,讓兩個團隊惡性競爭,成王敗寇。這使他充其量是個成功經營者,而非偉大領導者。


另一種主管把鬥爭當戰爭,舉凡非我族類,非得堅壁清野,置之死地。這會導致劣幣逐良幣,只有牆頭草或很懂「向上管理」的人才能存活,想做事的只能謀他就。即便是拿著績效評估當令箭,只要看打的是數字分數或印象分數?是雞蛋裡挑骨頭還是「顏色對樣樣對」?在「大石頭被搬開」後,組織是盟受其利,還是深受其害?動機也昭然若揭。

毛澤東說,「廟小妖風大,池淺王八多」,這句話正適用於鬥爭。小廟請不起大神,只好任群魔亂舞;小公司請不起好手,沒實力的人為了巴緊老闆,也發展出旁門左道的生存法則。這些人專搞辦公室鬥爭,更使體質弱的公司更爛到骨子裡,因為「遊手好閒是萬惡之源,腦袋沒處用也會這樣。」前奇異CEO威爾許說。


倒不是大公司就沒鬥爭,只是他們會盡量剷除這種人,使人事回歸制度。
有腦袋的管理者都知道,要贏,就要讓優秀人才出頭,絕不是『走旁門的人』。」威爾許解釋,一個充滿應聲蟲與馬屁蟲的企業,是不可能成功的;因為成功的企業,「靠的是精英制度,他們看重有腦袋、努力的員工,而不是那位上星期跟著老闆參加雞尾酒會的傢伙。」


原來,西方管理學的邏輯是:請走妖,才能迎來神,廟,自然會香火鼎盛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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